经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,以下7位教师符合申请“高校教师资格”条件,名单如下:欧阳杰、李园园、王琛、高飞、史小侠、陈菁、褚先云。
公示时间:6月23——6月29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及时向院纪检部门和组织人事处反映,电话0551-65145459、0551-65148291
组织人事处
2014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