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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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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18-10-08 10:31:49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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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等五校 2018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[2018]147号)、《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[2018]233号)、《安徽省教育厅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规范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方案和评审结果备案报告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18〕57号)、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转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皖教人[2018]1号)、《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皖教人〔2017〕3号)等文件要求,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、bet体育365官网正规、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、万博科技职业学院等5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决定,联合完成2018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,并以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学校负责。为科学、公正、公平地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,现制定2018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,以品德、能力、业绩为导向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、规范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,促进人才的培养和使用,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为学校发展需求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撑。 二、评审范围和任务 本次评审范围包括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的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此次评审是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、bet体育365官网正规、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和万博科技职业学院的中级、副高和正高合并评审。 任务为5所联合评审学校,申报教师专业技术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资格;实验系列的高级实验师、实验师资格的评审工作。 坚持专业与岗位一致,在申报人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,进行对岗评审,严禁混岗评审。兼职行政的教师必须按照自己从事专业和所授课程在相应的系、部申报评审。 学校人事代理人员(含劳务派遣)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(劳务派遣人员需由派遣代理机构提供委托评审函);学校正式聘请任教两年及以上、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参评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,在所授课程相应的系、部申报评审。 三、评审标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,按《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6〕2号)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实验技术人员按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0〕1号)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同时按照《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皖教人〔2017〕3号)、《安徽省教育厅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[2018]147号)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。 四、申报程序 申报职称人员,须在职在岗从事教学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符合各专业、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方案要求,并按个人申报、审核与公示、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和受理程序办理: (一)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本人条件完成个人材料的整理,并报送到所属系、部。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,其中,第3-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相关表格式样参照评审方案)。 1.《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》一式2份; 2.《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》一式25份; 3.《申报人诚信承诺书》; 4.各种证书复印件,包括:学历(位)证书、继续教育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科研成果证书、获奖证书等; 5.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》; 6.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; 7.承担科研、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; 8.任现职以来的论文、论著复印件(含版权页)(论文由学院科研部门负责检索,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); 9.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; 10.《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》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《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》复印件; 11.高职高专学校代表作鉴定材料(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)单独装袋,写明姓名、学校、学科和申报职务。 (二)审核与公示 教学系(部)成立党政负责人参与的职称评议工作小组,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,并将所有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。职称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条件和评议的结果,推荐参评人选。对原始材料不真实、不符合要求、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,不得推荐。 (三)学院职能部门审查和受理 学校教务处、科研管理部门等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等方面成果;人事处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学历、资历、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材料,结合教务处、科研工作等部门的审查意见,对照申报条件,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。受理的申报人材料由人事处(部)送联合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。 五、评审专家委员会组成 (一)参加联合评审的各校共同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,设主任1名,由牵头学校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担任;设副主任5名,由联合评审的其他院校领导及校外专家担任。 (二)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9人,牵头学校及各联合评审学校专家人数不超过全体委员的1/3。 (三)联合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理科、文科、其他学科(含艺体、基础学科)3个学科评议小组。每个评议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,评议小组设组长1名,副组长1~2名。 六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(一)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主要听取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报告,说明评审办法、评审原则、程序及学科评议组分组安排。 (二)学科评议组评审 1.在组长的召集下,学习申报条件、评审办法等文件,准确把握评审标准,掌握有关政策规定。 2.组织答辩。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答辩。学科组专家听取答辩人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关于科研、教学业绩及学术成果介绍后,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、质询。答辩结束后,学科组须对每位答辩人进行评议,形成答辩评议意见。 3.基本条件审核。学科组专家依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,对每位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评价并作出结论。学科组综合每位专家的评议意见,形成评议结论。 4.代表作审读。申报人的代表作在本环节上实行鉴定、评审合一。学科组综合每位专家的评议意见,形成代表作审读意见。 5.审阅材料。实行主辅审制度,每份材料有一名专家负责主审,至少要有2名以上专家辅审。 6.评议组讨论评议。审阅材料完毕后,由组长主持学科组专家会议,对申报人逐一进行讨论、评议。 (三)召开学科评议组长会议 参加人员包括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委员,以及学科评议组组长。主要内容包括: 1.学科评议组组长交流各组评议工作的进展,联合评审的学校领导介绍学校的相关情况。 2.针对各校、各级申报人的具体情况,各学科评议组进行横向比较与分析,以保证竞争性评价的公平、公正。 (四)评审投票 1.学科评议组投票表决。学科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,进行投票表决。学科组投票以超过1/2(不含1/2)赞成票为通过。通过学科组投票的人员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表决。 2.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。首先听取学科评议组组长简要汇报本组评审做法及情况;重点汇报同一学校、同一级别的排序情况。评审专家逐一浏览申报人简表,并对照评审标准做好相关记录。 3.评审专家委员会投票表决。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听取汇报、审阅评审材料、充分讨论评议后,进行投票表决。赞成票达到出席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/3(含2/3)以上,为评审拟通过人选。未出席评审会议或因故中途离会未参加评议的委员不得投票、委托投票或会后补投票。 4.评审专家委员会投票表决会议结束后,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宣布评审结果。对评委会未通过的申请人,不得进行复议(复评)。 学科评议组评议、评委会会议,除评委会记录、监督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列席。 5.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,应做好会议记录,连同其它有关评审材料归档备查。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,出席评委、会议议程、评审对象、评委评议意见(含评委发言摘要和评审讨论情况)、投票结果、申报人评审未通过的原因、对一些专项问题的处理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。 评审专家应当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评审表及评审结论,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确认,并加盖评委会印章。 (五)评审结果公示 对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各评审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有异议者,学校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确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资格,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 (六)党委会审定 各学校召开党委会,对公示结果进行审议,确定2018年中、高级职称资格人员。 (七)评审结果备案 在12月15日前,各学校将本校评审结果等材料上报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主管部门备案。 七、纪律与监督 坚持全程监督的原则,联合评审委员会成立职称评审监督小组,全程监督职称评审的全过程,并受理投诉,各校监督人员监督本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,牵头学校负责监督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过程。 (一)评委会和学科评议组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。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的评审原则,认真履行职责,并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: 1.准时参加评审会议,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; 2.不得向外泄露评委会及其专业(学科)评议组人员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和评审讨论、表决情况; 3.不准擅自接收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材料。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; 4.不得徇私、放宽评审标准条件以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; 5.评委会及其学科评议组人员无论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,都是普通一员,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; 6.评委会及其学科评议组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时,应予回避。 (二)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,利用评审工作便利打招呼、牵线搭桥、徇私舞弊、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,应调离评审工作岗位,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;涉嫌违法的,要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(三)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,故意泄露专家身份,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,应取消评审专家资格,不得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;情节严重的,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;涉嫌违反的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(四)评审委员会有违反有关政策规定、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,不能保证评审质量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,应视情节停止评审委员会工作、限期整改、宣布评审结果无效;情节严重的收回评审权,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 (五)对违背诚信承诺、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取消其申报资格;对通过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,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,且5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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